【第一新车 行业频道】近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报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的通知》。其中,从2018年10月起,成都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必须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每月销售情况表》填写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并于每月12日前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此举的目的是使成都新能源汽车的数据信息更透明。
《通知》明确,成都人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行为将会被“记录在案”,在得到成都市政府的资金补贴之余(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予补贴),也会对社会公布。同时,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插电式混动和燃料电池技术的汽车)还会免除税费,并享受0.5元/度的低电费标准和免于限行。
此外,成都注册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还将享受前2小时停车免费、驻车换乘(P+R)停车场每天7:00-19:00停车费用减半的优惠。这推广力度可谓不一般。(文:第一新车 秦子钧)
原创文章,作者:车主头条,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hezutt.com/hangye/23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