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这句瓜子二手策划的广告词为品牌增添了不少名气,但也引来了不少争议。如今,瓜子二手车要为这句“自吹自擂”承担责任。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日前发布,对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瓜子二手车)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计12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9月7日至12月28日期间,金瓜子根据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乐视网广告交易平台网络广告发布协议》,花费1250万元发布了一条15秒钟的视频广告,其中广告词为:“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
对此处罚,瓜子二手车并不认同,并向工商局提供了3份证明材料,用以支持上述广告宣传语。其中,经瓜子二手车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同时承诺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85874辆。但工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别调取了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人人车)的二手车成交数据。
数据显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济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92375辆车。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瓜子二手车的成交数量,85874辆的销量并非业界领先。因此工商部门“对于当事人提供的3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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