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卸责任4S店骂车企是作坊 8月投诉报告

[本站 资讯]  8月,我们将讲述的几个关于“销售者”和“售后服务者”的案例,可以用“猖狂”一词来形容,在法制健全的2022年,居然还能发声如此可笑至极的事情。不知道是店员无知,还是一个4S店,乃至一个车企及经销商体系的无良。本期您将看到以下令人“气愤”的案例:购车直降优惠返现下次购车才能用;以抵押为名变相收取“服务费”;高速两次遇失去动力4S店没觉得有异常;习惯性推卸责任,骂“亲妈”的车造的不好;名正言顺销售不合格产品,只管修不管换。同时,在8月份的投诉报告中,您将还会看到相应的投诉排行榜,看看哪些企业问题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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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投诉典型案例:购车优惠下次购车才能用;押金变成了“服务费”

记得小时候,很多商场的无良商家,经常会搞这样的一些促销活动,类似消费满100元送50元,但商家并未注明这50元是现金还是优惠券。当你消费到100元后,发现这50元是购物券,并且当天不能使用,还有最低消费门槛。这种在开始未标明细节的促销手段让消费者有种大呼上当的感觉,我上当一次,第二次肯定不会再上当了。但想不到在2022年的今天,这样的事情还在发生。

东风日产 天籁 2021款 2.0L XL 舒适版

『2021款天籁2.0L XL舒适版』

张女士今年6月份在大连中升奥通东风日产4S店购买了一台2021款天籁2.0L XL舒适版轿车,店家在给张女士优惠了2.48万元后,还承诺给予7000元的购车补贴,其中4000元为政府给予的购车补贴,3000元为店家补贴,但商家开始并未说明优惠返还的方式。当张女士真正拿到优惠券后感到气愤,后续商家通知张女士,政府补贴4000元为优惠券返还,张女士拿到时很多券已经过期,更可气的是,3000元商家补贴则是下次购车时才能抵用的积分,也就是说只有在这家店再次购车才能使用,不购车就拿不到。商家承诺的7000元优惠,等于张女士一分现金没拿到,张女士随后投诉了商家,但截止目前,商家也从未主动联系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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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购车发票』

另一位王女士与张女士有着类似的遭遇,王女士今年1月贷款8万元在广州东风南方广辰东风日产4S店购买了一台天籁2.0L XL舒适版轿车,4S店称,购车需要缴纳2000元做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待上完牌照后即可归还绿本押金。6月10日,绿本归还给4S店,销售称押金很快就可以到账,但是随后的3个月的时间里,王女士多次催促,始终不见押金的下落,销售开始“玩失踪”,态度发生180度反转,王女士甚至到店里找销售沟通,销售都避而不见,之前承诺的油卡等赠品也杳无音信。

东风日产 天籁 2021款 2.0L XL 舒适版

『2021款天籁2.0L XL舒适版』

张女士和王女士,显然都遭遇了店家的单方面“霸王条款”,游戏规则都是4S店内定,并且完全不公开,消费者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发现自己被骗。4S店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未明确告知具体细则。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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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押金付款记录,日后王女士催促归还押金的聊天记录』

4S店的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的途径解决,张女士和王先生在与经营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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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的投诉平台数据-销售投诉方面来看,8月份订金、费用相关的投诉占比最高,达到46.5%,投诉量最多的品牌为大众;其次是虚假车源(无法按约定时间交车),占比37.5%,投诉最多的品牌为比亚迪;虚假报价(报价不实、提车加价、明细不清)以18.9%位列第三,投诉最多的品牌为奥迪。对比7月份数据,订金、费用和虚假车源相关投诉比例有所上升,因前期订单积压造成的交付无限等待问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 质量投诉典型案例:车辆失去动力;新车有补漆痕迹

比亚迪 汉 2020款 DM 四驱性能版尊贵型

『2020款比亚迪汉DM四驱性能版尊贵型』

今年8月4日,李先生的2020款比亚迪汉DM四驱性能版尊贵型在高速上遭遇车辆失去动力的情况,车辆显示“EV功能受限”,车主通过拖车将车辆送到龙南4S店,4S店对车辆进行了升级处理。8月8日,李先生再次在高速上遭遇同样的情况,车辆重启后继续行驶,20分钟后再次出现故障。后来车主再次将车辆送往4S店进行维修,4S店更换了车辆的相关部件。截止到发稿,车主称再没有遇到过“EV功能受限”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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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购车合同

广汽丰田 汉兰达 2022款 双擎 2.5L 四驱尊贵版 7座

『2022款丰田汉兰达双擎2.5L四驱尊贵版7座车型』

今年5月31日,杨先生在永州和信广汽丰田4S店购买了一台2022款丰田汉兰达双擎2.5L四驱尊贵版7座车型,交车后杨先生发现车辆右后侧有补漆痕迹,随后找到4S店,经店方鉴定,确实车辆右后侧做过补漆,但店方坚持称补漆不是4S店、车企和物流公司所为,店内负责人表示:“该补漆工艺很差,缝隙灰尘未清理干净,抛光也没做好,不是4S店的工艺,是小作坊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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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购车发票

但几天后,该负责人的话术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其称:“补漆是厂内返修,从法律层面讲是正常车,3天后可以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更滑稽的是,杨先生等了2个月,4S店始终未出具任何相关法律凭证,仅出具了厂家自己说明的返修车就是合格车的相关函件。杨先生对此表达不满,认为4S店的行为涉嫌欺诈,提出退换车诉求,但遭到4S店拒绝,目前4S店仅给出漆面修复+2次小保养的赔偿,杨先生难以接受。

4S店从开始就表现得极为不友好,本身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还摆出一副推脱责任的架势,完全没有负责任的态度。对于消费者来咨询,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还甩锅,更有意思的是,在没弄清事实前,还把“自己”给骂了。后在弄清事实之后,又再次改口为自己辩护,事件从始至终都未站在消费者的层面着想,更像是一个在撒谎的小孩,千方百计来遮掩事实,但编造的谎话简直是可笑。车辆本身的产品质量问题,4S店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推卸责任,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毫无疑问,消费者购车买到了残次品,理应当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杨先生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帮助下,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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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投诉平台上关于8月质量投诉方面,车身附件及电器问题(车机、电子元件、漆面故障等投诉多)以42.2%的比例高居投诉榜首,异响(发动机、变速箱、刹车异响等投诉多)以24.8%的比例位列第二,发动机故障(异响、故障灯亮、动力丧失等投诉多)以14.9%的比例位列第三。对比7月数据,车身附件及电器、发动机故障问题投诉比例有所下降,异响投诉比例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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